问题 | 已备案登记的房屋离婚时能分割吗 |
释义 | 夫妻婚前购买并完全付清的房屋为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婚后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也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婚前承租,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分割。离婚时应协商处理共同财产,如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保护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应受法律保护。 法律分析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分割。 《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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