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婚前购房且付清款项属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分割。婚后个人婚前财产购房也属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分割。婚前承租婚后共同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为共同财产,离婚需分割。离婚时共同财产可协商处理,如未达成协议,法院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进行判决,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应受法律保护。 法律分析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该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婚后夫妻一方使用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该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使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如果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该方名下,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无法达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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