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购买另一方出资装修的房屋能否分割要根据情况来定。如果双方在谈婚论嫁时以未来共同所有的目的买房,一方出资买房,另一方出资装修,在这种情况下,房屋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当然,如果双方投资比例不同,未来婚姻持续时间较短,法院一般会根据双方投资的实际情况决定财产的分割比例,而不是简单地按双方的一半比例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