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起诉一般会在一星期之内立案,当地人民法院必须保障当事人所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诉讼法的起诉,必须进行受理。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必须在一个星期之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一、邮寄立案材料 1.执行申请书两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被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商信息); 4.仲裁裁决书; 5.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材料(如果有)。 二、执行立案条件 1.执行依据具有给付内容; 2.作为执行依据的裁判文书已经生效,并已过自动履行期; 3.必须在法定的执行申请期限内提出; 4.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即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三、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1.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