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数额; 2、工作证、填写的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3、恶意拖欠工资行为,除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4、可以先和老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