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没有证据证明对方欠钱不还的,债权人需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包括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第三人证言、电话录音等。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