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多少年修订一次 |
释义 | 法律分析: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3年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其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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