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法律援助的对象和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我国法律援助的对象是我国公民和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公民,即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法律援助的条件可分为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 (1)一般条件。确因经济困难(以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为准),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并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的我国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2)特殊条件。主要指刑事案件被控一方获得法律援助应具备的特殊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肓、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可能被处判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 (2)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 (3)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 二、法律援助的范围和实施方式 涉及下列法律事项,符合上述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刑事案件; (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的法律事项; (3)除责任事故外,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 (4)肓、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 (5)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 (6)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 (7)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实施法律援助的形式包括: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公证证明以及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三、如何提出申请 属于人民法院指定辩护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由法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由法律援助机构负责指定律师担任刑事被告人的辩护人。非指定辩护的刑事诉讼案件和其他诉讼案件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有管辖权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由申请人向住所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递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 (2)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 (3)申请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 (4)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代申请人应当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四、对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不服怎么办 除了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外,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法律援助申请书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援助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不予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请求法律援助机构重新审议一次。 五、受援人有哪些义务和责任 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并将决定书及具体承办援助事项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通知受援人,由法律援助承办人员与法律援助机构、受援人三方共同签订法律援助协议,明确规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受援人的主要义务是: (1)遵守法律规定,按法律援助协议的规定和法律援助承办人员进行必要的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