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机关如何应对和打击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
释义 | 依据《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全文》第77条、第78条,对于家庭成员盗窃、诈骗、抢夺、侵占、勒索、故意损毁老年人财物以及侮辱、诽谤老年人的行为,应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全文》第77条、第78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应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家庭成员盗窃、诈骗、抢夺、侵占、勒索、故意损毁老年人财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侮辱、诽谤老年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知识 我国《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全文》规定的老年人是多少岁: 60岁以上。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全文》 第二条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拓展延伸 保护老年人权益: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有效手段 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是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侵犯老年人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诈骗、虐待、剥夺财产等。公安机关通过行政处罚,可以对这些侵犯行为进行打击,维护社会秩序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行政处罚的方式包括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执照等,能够对违法行为进行有效制约和惩罚。此外,公安机关还可以通过加强巡逻防控、提供法律援助等措施,积极预防和打击侵犯老年人权益的行为。综上所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是保护老年人权益的重要手段,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老年人的尊严与安全。 结语 根据《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全文》第77条、第78条的规定,对于侵犯老年人权益的行为,应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是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方式对违法行为进行有效制约和惩罚。同时,加强巡逻防控、提供法律援助等措施也有助于预防和打击侵犯老年人权益的行为。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老年人尊严与安全的重要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六章 政府保护 第八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发展托育、学前教育事业,办好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兴办母婴室、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培养和培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的保教人员,提高其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七章 参与社会发展 第七十一条 老年人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 国家发展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鼓励社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 各级人民政府对老年教育应当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加大投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国家进行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 全社会应当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 青少年组织、学校和幼儿园应当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教育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教育。 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反映老年人的生活,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宣传,为老年人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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