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企业股权变更与注册资金变更需要哪些资料 |
| 释义 | 律师分析: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印章);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表》;公司签字的指定代表或联合代理人证明书和指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当说明具体的委托事项,委托人的权限和委托期限;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文件;对公司章程的修订(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合法成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书;.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募集资金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国务院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必须报告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的复印件;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报纸报告,并附有减资公告;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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