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 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登记事项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按章程的规定出具的关于股权转让的决议。 6、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应提交国有次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股权转让协议应当经产权交易机构监证;不涉及国有资产转让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 7、确定其他事项的股东变更后新股东大会决议。 8、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