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诉讼中,证据的真实性和获取途径十分重要。但有时候,由于各种原因,存在一些证据无法在法庭上呈现的问题。这种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 尽可能在庭前收集证据。如果事先能够预见到某些证据可能无法在法庭上呈现,可以尽可能在庭前收集更多的证据,以便在庭审中引用相关的证据。 2. 向法官申请使用其他证据。如果无法使用某个证据,可以向法官申请使用其他证据。比如,如果某个文件无法在法庭上呈现,可以使用其他证人证明这个文件的真实性。 3. 就证据无法呈现的事实进行讲述。如果证据无法在法庭上呈现,可以就事实进行讲述,让法官和陪审团了解情况,以此来证明所要证明的事实。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当事人有证据需要证明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证据在诉讼期间未能发现的;(二)证据是对方隐瞒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证据,是指当事人为了证明或者反驳自己的主张所提供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检查记录、电子数据等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信息。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应当忠实、信用、互利、公平地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尊重他人的法律权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