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主要是做什么的 |
释义 | 司法主要是做以下工作: 1、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3、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4、研究制订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管理本市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 6、负责管理本市法律服务机构和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机构;监督、指导本系统的社会团体工作。 7、指导本系统法学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8、负责指导区、县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9、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10、指导和管理本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11、负责本市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12、负责本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13、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5、管理本市监狱管理局和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法律依据 《司法所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八条 司法所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指导辖区内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行政调解工作,参与调处重大疑难复杂纠纷。 (二)组织开展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推动基层法治文化建设。 (三)受社区矫正机构的委托,承担社区矫正相关工作。 (四)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受法律援助机构委托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并进行初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提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业务需求指引。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