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个国家享有选举权的人数,占到了全体年满法定选举年龄的公民总数的大多数,这体现了选举制度的普遍性原则。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每个选民在每次选举中享有1次投票权。法律依据《宪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