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条件: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应当在发生事故的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注:每个记分周期(一般是从你初次领驾驶证的日期算起12个月内)交通违法记分都不满12分(只要不满12分,下一个记分周期自动归零)1、持有准驾车型为A、B、N、P驾驶证的驾驶员,准驾车型为C并从事营业性运输的驾驶员,以及年龄超过60周岁的驾驶员,每年年审一次。2、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每两年年审一次。办理地点:成都市北新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温江区永宁镇永福村6、8、9社区82662927四川星盾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武侯区机投镇武兴一路17号85000048成都明友智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都区新都镇燕塘村61629191四川川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成华区昭觉寺横街2号83516121成都市公安局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犀浦)郫县犀浦镇国宁村三组87850000成都市公安局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白家)双流县白家镇大同村87850000华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双流县华阳华府大道二段748号85668363。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关于印发<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