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航班取消未必有赔偿,只有当航班在起飞前因承运人原因被延误或取消时,才会有补偿。航班延误4-8小时(包括8小时),航空公司应向旅客提供价值30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等值补偿,或者200元人民币。 法律分析 航班取消不一定有补偿。只有在由于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取消,才会有补偿。机延误4-8小时(含8小时)时,航空公司需向旅客提供价值30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等值补偿,或人民币200元。 法律依据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二十三条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承运人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旅客要求退票,始发站应退还全部票款,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费。《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五十八条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承运人应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可由旅客自理。
该内容由 杨伟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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