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撤销权的行使首先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
释义 | 行使撤销权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了解构成撤销的事由。构成撤销的具体事由有三个:债务人单方放弃到期债权;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人知道的。 二、要掌握行使撤销权的方式。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因而撤销权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的。 三、要把握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一、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是怎么回事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有以下情形: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有哪些情形的债务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有下列情形的债务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1、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受让人知道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转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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