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损害赔偿争议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医疗损害赔偿争议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1.医院直接调解。找医院的医务科或医患纠纷办公室调解; 2.第三方调解,即医调委调解。找各县(市、区)政府设立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院均有医调委的联系电话,免费提供调解服务; 3.医疗事故鉴定。到医院属地的卫生局医政科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4.法律诉讼。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二、患者及其家属禁止行为有哪些 1.限制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人身自由,或者侮辱、威胁、伤害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2.损毁、抢夺医疗机构的财物、医疗文书; 3.设置障碍或者以其他形式堵塞交通、妨碍他人就诊; 4.违规停尸、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 5.聚众滋事,破坏或者干扰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 6.其他危害医疗秩序的行为。 三、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什么 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卫生行政区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不服)行政复议诉讼处理流程: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提起诉讼——第一次开庭(质证病历)——委托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司法鉴定——再次开庭——判决——(不服)上诉医疗鉴定流程:医患共同向市医鉴会提起(或委托鉴定)——受理——交费——提交陈述书等材料——查看专家名录——选出需回避的专家——专家随机编号——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患医各陈述15分钟——退庭——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不服)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发生医疗纠纷之后首先要提出书面的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尝试和医疗机构进行协商,如果没有办法解决这种矛盾就只能通过诉讼来处理。诉讼之后再进行协商、仲裁来确定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218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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