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手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材料有:(1)《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2)当月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对账单原件。注意事项(1)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贷款发放满一年;(2)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间隔为一年;(3)借款人(含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大于贷款余额,结清贷款的,提取间隔不受一年限制;(4)已签订按月扣款协议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部分贷款时,须保留六个月的缴存额。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