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发货人发货并注明代收货款款项;2、物流公司提货并发货;3、通知收货人提货并通知代收货款;4、收货人验货并缴纳货款;5、物流公司收货人城市办事处记账;6、代收信息回传发货人所在城市办事处;7、通知发货人拿取代收的货款。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条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检查、扣留邮件、汇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