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买受人的检验义务
释义
    买受人检验标的物是其义务,但是不履行该义务并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只是不能再要求出卖人对其交付的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当事人如果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了检验期间的,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
    买受人可以自己检验,也可以委托他人检验。当事人双方对检验标的物的地点有约定的,自应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一般应在交付地检验。当事人双方对检验费用的负担有约定的,应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如果标的物合格应由买受人负担,如果标的物不合格的,检验费用则应由出卖人负担。
    一、试用买卖怎样认定
    试用买卖是一种附条件的买卖,指以买受人之承认标的物为停止条件而订立的买卖合同。
    1、试用买卖约定由买受人试用或者检验标的物。一般买卖的出卖人并无义务让买受人试用标的物,但在试用买卖合同中,在买卖合同成立前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试用或者检验是出卖人的基本义务。出卖人许可买受人试用或者检验标的物,是成立试用买卖合同的一个基本条件。出卖人不按约定让买受人试用或者检验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由其试用或者检验,也可以解除合同。
    2、试用买卖是以买受人明确表示接收标的物为生效条件的买卖。试用买卖合同经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但不一定生效。试用买卖对买卖权利义务关系的发生附有买受人接收标的物的生效条件,也就是说,买卖合同在买受人接收标的物时才生效。若买受人经试用或者检验后对标的物不接收,则买卖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可见,买受人接收标的物,为条件成就,买卖合同生效;买受人不接收标的物,则为条件不成就,买卖合同不生效。买受人接收的,须向出卖人作出同意接受标的物的意思表示,其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买受人对标的物的接收,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作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6 11: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