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支付令可以公告送达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支付令是不能够公告送达的。支付令向有管辖权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条件之一,是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这里送达债务人是指直接送达,不能适用公告送达的方式。 在两种情况下,应视为支付令不能送达: 1、债务人下落不明,需要采用公告方式才能送达的; 2、债务人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的,情况比较复杂,不符合督促程序迅速简便地处理纠纷的立法原意,故视为不能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申请支付令条件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二十九条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符合下列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在收到支付令申请书后五日内通知债权人: (一)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 (二)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三)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 (四)债务人在我国境内且未下落不明; (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六)收到申请书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七)债权人未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支付令申请书后五日内通知债权人不予受理。 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支付令案件,不受债权金额的限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