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业主经济状况和住房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以及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五年、确需退出或已满五年自愿退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业主可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填写经济适用住房回购审批表,申请政府回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 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