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吴江区应届毕业生落户办理条件包括:1.单位与人才中心签订人事协议;2.与吴江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3.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未在外地工作过,一直在吴江工作;4.社保正常缴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第二条 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 (二)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以上人员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 第三条 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