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
释义 |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具体如下: 1、是否属于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 2、或属于瓦斯超限作业; 3、或属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 4、或属于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5、或属于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6、或属于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 隐患级别分为以下几种: 1、重大隐患:重大隐患指的是极有可能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严重的社会影响和巨大经济损失的隐患,整改难度大,需要全部停工; 2、较大隐患:较大隐患指的是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较大的社会影响的隐患,需要部分停工整治; 3、严重隐患:严重隐患指的是会造成一般人员损伤、一般经济损失和一般社会影响的隐患,不需要停工但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整改; 4、一般隐患:一般隐患指的是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之后就能立即解决的隐患。 综上所述,为了降低事故的发生,一定要提前准备措施,做好防护。 【法律依据】: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第三条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 (二)瓦斯超限作业; (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 (四)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五)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六)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 (七)超层越界开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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