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已经递交上诉状的,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被撤回的。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是不能撤回的:1、经审查认为,一审所作的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有错误的。2、经审查认为,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上诉的撤回,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后至作出裁判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行为。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认为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裁定撤回上诉。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