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6岁去银行办银行卡,银行要我们监护人 |
释义 | 满16岁去办银行卡申请人可以直接带身份证到银行办理,不需要监护人陪同。未满16岁的由监护人陪同办理,监护人必须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手续齐全后,给以办理。办卡开通网银要求:年满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必须有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对于没有以上这两个证件的,可提供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同样也可办理。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您好,年满16岁可以独自激活银行卡,无需监护人 年满16周岁办理银行卡等业务的,一般无需监护人陪同的。独自携带身份证前去银行办理即可。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虽然其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我是未成年人,16岁了,办**银行卡要出 年满16周岁办理银行卡等业务的,一般无需监护人陪同的。独自携带身份证前去银行办理即可。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虽然其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律依据:年满16周岁办理银行卡等业务的,一般无需监护人陪同的。独自携带身份证前去银行办理即可。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虽然其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年满16岁但没有18岁可以办银行卡吗? 18周岁是可以办银行卡的。根据相关规定可知,未满十八周岁已满十六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可以办银行卡,因为其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在监护人的监护下也可以办银行卡,但是只能办理存取款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未满16周岁办银行卡开的证明要什么 当事人满16周岁了,可以办银行卡,但如果未满18周岁,则不允许开通网上银行以及办理银行信用卡。事实上,即使是未满16周岁的,也可以办理银行卡的,未满16岁可以在监护人的带领下办理银行存折账户。法律依据:《银行卡管理办法》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办理银行卡业务的商业银行、持卡人、商户及其他当事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商业银行应在协商、互利的基础上开展信息共存、商户共存、机具共享等类型的银行卡业务联合。 为满18岁银行卡丢失监护人不在身边怎么办? 法律分析:未到16周岁的人银行卡丢了,必须要在父母陪同下去补办。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对事物不具备完全的判断能力,一定要有成年人,最好是自己的监护人,陪同自己办理相关的业务。银行规定:1、 居住在中国境内16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应出据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开立借记卡。2、如需开通网上银行,那么年满18岁的情况下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需要开立网上银行的银行卡通过开户当地柜台办理。3、如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那么电子银行业务原则上应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办理时应出具本人所需注册的账户介质、本人和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其监护关系的户口簿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法律依据:《银行卡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银行卡,是指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下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帐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商业银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发行银行卡。第三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办理银行卡业务的商业银行、持卡人、商户及其他当事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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