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债务不共同承担如何处理 |
释义 | 离婚债务不共同承担的处理方式:如果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由债务人字形承担即可。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夫妻分居期间债务如何清偿 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如果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首先要用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被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的,由夫妻一方自己承担。 二、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还有义务还么 夫妻一方欠债,如果是用于婚姻家庭生活的,属于共同债务另一方还有义务还。如果是个人债务的,由债务人自己偿还。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民法典结婚后债务离婚后是否共同承担 首先要认定到底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需要由夫妻二人共同承担,也即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果属于一方个人债务,那就由举债人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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