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首饰三包法退货规定如下:1、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2、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 一、三包有效期内两次修理无法正常使用 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二、一件商品进货商品有问题,怎么要求赔偿? 商品因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损失的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或者接受服务的价格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按五百元算。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