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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资未发放,合同未签,员工维权路在何方?
释义
    劳动者权益保护:协商不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并签订劳动合同;也可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可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未及时订立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单位将被责令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能支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
    协商索要工资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者责令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及时订立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拓展延伸
    员工维权: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途径
    员工维权是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保护的重要途径。当工资未发放、合同未签等问题出现时,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劳动者可以与雇主进行沟通和协商,寻求解决问题的合理途径。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请求其介入调解。若调解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权。总之,劳动者应充分了解和运用法律途径,保护自身权益,维护合法权益的实现。
    结语
    劳动者维权是保障权益的重要途径。协商不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责令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并订立劳动合同;也可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可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二倍工资。法律明确规定,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支付工资报酬、补偿金。员工应充分了解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维权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保护,实现合法权益的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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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8: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