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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未签劳动合同且不发工资,劳动者维权之路
释义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离职不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索要工资和不签合同的赔偿。《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拖欠工资、工伤医疗费等,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法律分析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离职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工资和不签合同的赔偿。《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拓展延伸
    劳动者维权:应对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和拖欠工资的挑战
    劳动者维权是面临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和拖欠工资的严峻挑战时的必然选择。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需要采取积极行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劳动者可以与公司进行沟通和协商,要求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公司拒绝合理要求,劳动者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投诉,寻求法律保护和支持。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寻求法律咨询,了解自己的权利和维权的最佳策略。维权过程中,劳动者需要保留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通讯记录等,以便证明自己的诉求和维权的合法性。劳动者维权的道路可能会艰难,但坚持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是至关重要的。
    结语
    劳动者维权是保障自身权益的必要选择。如果单位未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资和赔偿。法律赋予劳动者权利,劳动者应积极行动,与单位沟通、寻求法律援助。维权过程中,保留证据至关重要。尽管艰难,但坚持维护权益是必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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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5: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