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由唯一股东制定和修改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主要由发起人制定,同时公司在申请设立时,还须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章程。据此,只有一个股东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其股东只有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公司不设股东会,其公司章程必须由唯一股东自行根据公司法制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修改亦由唯一股东实施。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内容 公司法未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内容作出特别规定,因此,应适用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包括: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并且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一、公司章程要写哪些内容?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司章程要写下列内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