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市少儿互助金缴费标准 |
释义 | 一、成都市少儿互助金缴费标准 中小学生、婴幼儿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20元(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二、参保条件 1.在蓉高校、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校)、幼儿园在校在园学生; 2.具有成都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散居儿童; 3.父母一方具有成都市户籍或成都市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的未满18周岁散居儿童。 三、参保所需材料 1、本市城乡居民和在册学生、在园幼儿持本人的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2、非本市的0-18岁散居儿童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的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的户口簿或成都市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新生儿何时参保 新生婴儿参保缴费时间为出生后90日以内,自愿参保,逾期不予办理。 参保时间:出生后90日内 出生后宝宝若有住院情况的话,住院医疗费用也是可以通过少儿互助金报销的! 温馨提示:宝宝需要上户口才能购买少儿互助金哟! 五、缴费方式有哪些 现金缴费、POS机刷卡缴费和银行代扣三种方式。通过银行代扣方式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费的签约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0月31日,首次扣款时间为每年10月10日,补扣款时间为11月10日。两次扣款失败的签约城乡居民须在12月20日前到户口所在地街道或社区办理现金参保缴费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六、参保时间是多久 每年9月1日-12月20日新生儿为出生后90天内,自愿参保,逾期不予办理。 七、参保者应到哪里进行办理 在册学生、在园幼儿应在学校和幼儿园参保缴费; 散居儿童和其他城乡居民则应在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乡)、村(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参保缴费。 八、费用报销 患者住院治疗所产生的费用,扣除可报销范围之外的自费部分和自付部份后,余下部份由互助金按比例分级距支付。成都市少儿住院互助金各定点医院均设有报销窗口,入院时患者须出示成都市少儿住院互助金医疗证和患者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两证核实后,在入院证上加盖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印章,出院时由医院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和范围进行审核,原则上采用医院先行垫付进行结算。 患者必备的材料:成都市少儿住院互助金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住院发票、出院证明、住院医疗费用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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