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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一条 【提存成立及提存对债务人效力】
释义
    第五百七十一条 【提存成立及提存对债务人效力】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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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4:0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