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只有一方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之下,是可以离婚的。具体需要结婚证丢失或者损毁的一方当事人去原来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再根据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