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人有孩子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 |
释义 | 如果是没有办理结婚证的话一般也不存在离婚的问题,除非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双方没有结婚证可以离婚,但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如果是结婚证丢失的,则要区分是一方的结婚证丢失还是双方的都丢了,如果仅一方的结婚证丢失,可以凭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如果双方的结婚证都丢了,则需要先补办结婚证或者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才可以再办理离婚。补办结婚证的,需要当事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一、结婚证丢了一本是否可以办离婚 结婚证丢了一本可以办离婚。 如果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那么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结婚登记需要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目的是要查明、核实是否自愿等相关情况。而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要核对婚姻档案底册就可以查明情况,因此只要一方持户口本、就可以补领结婚证了。补办当天就可以补办出结果。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1、离婚起诉状两份;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如果原件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那么要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 二、结婚证丢失办理离婚证怎么办 (一)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的情况。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二)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但需要离婚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三)先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 除了选择上述两种方法离婚,您也可以选择“先补结婚证再办离婚证”的方式,即双方先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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