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不破租赁例外情形 |
释义 | (一)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排除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民事领域尊重意思自治,约定优先; (二)抵押权设立在先时,抵押权实现后,受让人不受租赁合同的约束,即“先抵后租”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因此签署租赁合同时要审慎注意,查看租赁物是否已经被抵押; (三)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合同关系,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在当代的社会现在如果所有权发生变动,但是这个所有权上面是存在着一定的租赁关系,那么是不会影响到这个租赁关系,这是一项就是属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但是也有一些例外,也就是说如果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上有租赁关系的话,不能够适用。 一、买卖不破租赁一方违约怎么办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如果租赁合同一方违约的,应当依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买卖不破租赁是什么意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承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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