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崇左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如何规定 |
释义 | 一、崇左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如何规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节选)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崇左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受理条件 1、认定工伤之后,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 2、工伤职工医疗期满之后(一般为受伤后6个月); 3、有齐全的就诊治疗记录材料。 三、崇左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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