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退休人员再就业交个税的方法:根据再就业收入的性质进行缴纳个人所得税。例如: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属于免征税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