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超过60日没结果怎么办? |
释义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超过60天的处理办法是: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申请,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30日内申请;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超过60天的处理办法是: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直接申请。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拓展延伸 工伤认定超过60日无进展,应采取哪些措施? 当工伤认定超过60日没有进展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联系相关部门:与工伤认定机构、劳动保障部门或律师取得联系,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咨询相关法律程序和权益保护措施。 2.提供补充证据:收集与工伤认定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等,以支持您的申诉和要求加速处理。 3.寻求法律援助:咨询当地法律援助机构,了解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以获取法律援助和代理支持。 4.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您认为工伤认定机构处理不当,可以考虑通过行政诉讼来争取您的权益,寻求法院的裁决。 5.维权组织支持:与工伤维权组织或工会取得联系,寻求他们的支持和帮助,共同推动工伤认定案件的进展。 6.保持记录和沟通:保留与工伤认定相关的所有文件和通信记录,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并及时更新您的情况,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措施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适当调整。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结语 工伤认定超过60天无进展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联系相关部门,咨询法律程序和权益保护措施;2.提供补充证据,支持申诉并要求加速处理;3.寻求法律援助,获取法律支持;4.提起行政诉讼,争取权益;5.寻求维权组织支持,推动案件进展;6.保持记录和沟通,确保权益得到保护。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建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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