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是: 1、对公司事务的知情权; 2、享有资产收益的权利; 3、提议召集股东会议的权利和会议上的表决权; 4、其他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一、股东变更影响债权债务吗 股东变更,不影响公司的债权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股东债务如何承担 公司股东债务由股东自己承担,公司不承担股东个人债务,公司只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