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夫妻双方的扶养义务? |
释义 | 夫妻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在生活上互相照应,在经济上互相供养,在精神上互为支柱。扶养责任的承担,既是婚姻关系得以维持和存续的前提,也是夫妻共同生活的保障。 一、配偶不照顾已病丈夫犯法吗 配偶不照顾已病丈夫犯法。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因此已病的丈夫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配偶履行扶养义务。 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完全平等的,任何一方既有抚养对方的义务,也有要求对方抚养的权利,夫妻相互间的扶养关系必须是以夫妻关系为前提,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种夫妻人身财产关系,一旦这种婚姻关系终止了,那么这种扶养关系亦告终止。 1、拒绝扶养常见的有以下行为: 1、将需要扶养的人移置于危险场所。这里的“危险场所”只是相对于特定的被害人而言; 2、将需要扶养的人从一种危险场所转移至另一种更为危险的场所; 3、将需要扶养的人遗留在危险场所; 4、离开需要扶养的人,如行为人离家出走,使应当受其扶养的人得不到扶养; 5、妨碍需要扶养的人接近扶养人; 6、不提供扶助,如不提供经济供给,不给予必要照料。 2、离婚诉讼的程序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3、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如下: 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总而言之,妻子不照顾病重丈夫是犯法的,但一般不会构成犯罪。夫妻之间互相扶养是公民法定的义务,有扶养能力的一方必须自觉履行这一义务,特别是在对方患病,或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所以妻子应当照顾生病的丈夫。如果丈夫丧失独立生活能力了,妻子如果不照顾丈夫则会构成遗弃,如果情节恶劣的会构成遗弃罪。 二、婚后妻子嫌男方穷离家出走构成遗弃罪吗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婚后妻子嫌男方穷离家出走并不构成遗弃罪,男方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虽然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助的义务,但是遗弃男方并不构成情节恶劣。 三、丈夫有没有义务给妻子的生活费的 丈夫有义务给妻子的生活费。具体规定如下: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2、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3、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都必须扶养对方; 4、如果一方没有经济来源或生活困难的,可以向另一方要求扶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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