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借条起诉地的选择: 1、借款合同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协议形式,来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2、不得违反程序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3、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协议约定管辖地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则依照一般合同纠纷的管辖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