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了公司解散怎么赔偿 |
释义 | 一、可以要求单位继承履行劳动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直至劳动合同终止,或哺乳期结束。单位不同意时,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如果本人选择离职,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金(双倍经济补偿金),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产假工资的支付责任(鉴于很快就要生产,而建立新的劳动关系也存在困难,建议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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