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一方当事人未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进行付款,可以视作其违反合同约定,属于违约行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主张违约赔偿。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发出书面催款函,还不支付货款的话,可以解除合同,赔偿损失或按违约条款处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可以催告对方付款,拒不支付的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