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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区别
释义
    

法律主观:
    


    (1)制定主体不同: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 地方性法规 由地方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2)效力不同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地方法规,地方法规不得与行政法规相抵触。 (3)适用范围不同行政法规适用于全国范围,地方法规只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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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21:4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