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合同的管辖法律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管辖权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管辖权有效。当事人具有自由约定的权利,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相关准则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进行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保险合同纠纷管辖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运输合同纠纷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