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中的附属协议要如何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附属协议是指在合同中设立的、为合同内容的补充、约定或者解释而设立的法律文件。对于附属协议的处理,应该根据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分析: 1.附属协议与合同相矛盾的情况 如果附属协议与合同相矛盾,应当以合同为准。因为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达成的最终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如果附属协议与合同相矛盾,应当以合同为准。 2.附属协议与合同不矛盾的情况 如果附属协议与合同不矛盾,应当依据附属协议的约定执行。因为在合同中设立附属协议是为了更加明确、详细地规定合同内容,防止出现歧义,因此当附属协议与合同不矛盾时,应当依据附属协议的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六条 合同应当按照公平、自愿、等价原则订立。 第二十一条 合同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订立合同或者单方面变更、解除合同。 第四十五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一)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数量、质量、单价和交付方式; (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三)价格或者报酬; (四)支付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七)法律适用。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可以约定附属协议。附属协议是指在合同中设立的、为合同内容的补充、约定或者解释而设立的法律文件。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附属协议的效力与合同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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