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装修合同属于专属管辖吗 |
释义 | 装饰装修合同不属于专属管辖的范围。专属管辖是地域管辖的一种,是指由特定的法院管理必须是法律规定某些案件,当事人不能以协议的方式加以变更,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专属管辖适用的情形为:提起的诉讼的是因为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提起的诉讼的是因为继承遗产纠纷,由死者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专属管辖有哪些 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此外,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和实践,下列情形发生的案件,也应当专属人民法院管辖:其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情形比较复杂,一般不作为专属管辖对待。仲裁排斥诉讼中的专属管辖: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属于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用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裁决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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