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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
释义
    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还应包括该项下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等其他与建设工程施工相关的纠纷。故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应按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属专属管辖情形,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如装饰装修合同双方约定的管辖条款违反专属管辖规定则为无效的管辖条款。风险提示:装修工程合同的注意事项有:1、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2、付款方式的确定,还要出具审计报告或结算清单。3、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的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规格及型号。4、监理和质检到场时间和次数。5、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责任。
    给付工程款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属于。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而不动产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所以给付工程款纠纷是属于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风险提示:专属管辖适用的几种情形第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公司纠纷是不是属于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包括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发生的纠纷、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装饰装修工程欠款有优先受偿权吗?
    有的。1、装饰装修工程具备折价或者拍卖条件,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人可以请求工程价款就该装饰装修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2、但装修装饰工程的发包人不是该建筑物的3、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工程价款之日起算。风险提示: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人,其劳动成果只是装饰装修的部分,而跟建筑主体无关,而把装饰装修工程与建筑主体完全分离开再实施折价拍卖是几乎不可能实现的。因此,如果遭遇到装饰装修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难题,承包人最好的做法是联系专业的工程款相关律师进行咨询,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公司纠纷是专属管辖吗
    公司纠纷不是专属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条规定属于特殊地域管辖,而不是专属管辖,当事人可以协议约定管辖法院。
    给付工程款纠纷是专属管辖吗
    给付工程款纠纷是专属管辖。1、给付工程款纠纷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一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2、而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属于专属管辖。风险提示:通过诉讼催收工程款的注意事项1、索要工程款时效。工程款如超过诉讼时效,施工方将丧失胜诉权,对方可以此为由拒付工程款。工程款追索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如果主张预付款或进度款,则从合同约定的应付款之日起算;如果主张结算款,则从结算完成后的约定付款之日起算。2、充分运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3、发包人恶意拖欠工程款,承包人或施工人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有些发包人往往以对外债务收不回来为借口表示无力支付工程款,对此承包人可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
    
     该内容由 林上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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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22:44:37